一、项目名称: G105北京至澳门公路吉水县醪桥至青原区草坪桥段改道工程
二、项目业主单位: 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青原区105国道“东改”指挥部(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三、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吉安市华云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安市工人文化宫521室 联系人:胡云华
电 话:0796-8223218 邮 箱:529740849@qq.com
四、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吉水县醪桥镇人民政府、文峰镇人民政府和青原区天玉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起于吉水县城醪桥镇北吉水公路段醪桥养路队处,桩号为K1901+200,终点位于青原区工业园,利用改造已建成的科教路接入G105,终点桩号为K1928+987.248。全长27.787公里。推荐方案拟永久占用土地共2255.12亩,其中原有老路等不需新征用土地46.79亩;新增征用土地2208.33亩,具体如下:水田820.26亩、山地59.90亩、水塘126.08亩、林地871.49亩、菜地2.25亩、河道13.81亩、果园298.19、宅地16.34亩。拆迁瓦屋6446平方米、砖混房14012平方米、围墙150米、猪牛圈130平方米。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主要方式
1.发布公告: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公告;
2.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七、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吉安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
2.被征收人对项目的征收和补偿有何意见和建议;
八、公告说明
1.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26日;
2.本次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可在上述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征收实施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吉安市公路局吉水分局 吉安市华云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青原区105国道“东改”指挥部(青原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