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省能源局在筛选试点区域时更倾向于预计新增电量较大的区域,目前所指的就是各地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用电量高的大型工矿企业也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类型
1、配售电一体化改革试点:文中所说现有“存量”电网资产指的是供电公司建设、或其他单位建设但移交供电公司,所有权归属供电公司的线路、变电站等电网资产;此项改革主要是利用现有存量,由第三方售电公司与供电公司、园区分别签署协议,在省电力交易平台中购电后,按照用电量向供电公司交纳过网费(省物价定价),向试点区域售电。
2、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增量”指的是不属于供电公司所有的电网资产以及还未覆盖电网但有规划的空白区域(如扩调区)。这一类型改革试点就是由园区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定第三方售电公司,在试点区域内建设电网线路和变电站等电网资产(不允许建设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成后资产由售电公司运营、管理和维护,所有权归属可由园区与售电公司商定。在增量所覆盖的配电区域内将由第三方售电公司进行售电。
除在试点区域,售电公司不能参与建设公共线路和与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线建设。
3、综合能源管理改革试点:此项试点主要指供电服务的提升和综合能源体系的建设,可在申报材料中的目标中与前两点一并提出。
售电侧试点效益测算:经与省能源局沟通,并经多家售电公司核算,预计试点区域内电费可降低1-5分钱/度。
江西省售电公司情况:经与省能源局沟通,预计我省纳入省电力交易平台公示,允许在本省开展相关业务的售电公司共有25家。省能源局电力运行处表示,各设区市上报申报材料后,将由省能源局推荐售电公司前往园区具体协调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