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水县水南镇总体规划(2013-2030)》,促进水南镇有序地开发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通知》(吉市建村字[2017]2号)文件,特编制《吉水县水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由于广吉高速连接线重大工程建设,对镇区规划道路网、用地布局产生影响。为此,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编制了专题论证报告,对水南镇总规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必要性作了充分的论证。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 2017年6月4日对水南镇控规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2017年11月21日在县规委会2017年度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现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水南镇控规和专题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
一、《吉水县水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内容
1、规划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吉水县水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控规手段,对本规划区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为水南镇的发展提供规划管理的依据,更好地引导和控制其开发和建设,推动水南镇的健康持续发展。
2、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根据《镇规划标准》,综合考虑城镇总体布局、城镇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本次规划区为水南镇区,东至龙山大道,西至高速连接线,南至怀德路,北至水南中学。总用地面积为257.40ha,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95.71ha。
(2)总体布局与功能结构:规划区依据总体规划形成“一河两岸,两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河两岸:以泷江为轴线,河南老镇区与河北新镇区为两岸,构建一河两岸空间格局。
两轴——以16米宽文昌路为镇区发展主轴,沿线重点发展商贸和房产,配置各项公共设施。
沿泷江打造滨河景观带,改善泷江沿岸环境,提升城镇居民生活质量;
三组团——完善老镇区的各项配套设施,改建南部居住组团;同时以中部商贸街和集贸市场为中心扩建中部居住组团,除此之外,由于北部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以及旅游服务中心的兴建,拓建北部居住组团。
(3)控制指标体系
a容积率
用地性质 |
容积率指标(FAR) |
|||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
居住用地(R) |
一类居住用地(R1) |
1.0 |
—— |
——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FAR≤1.2-1.6 |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FAR≤0.5-0.8 |
—— |
||
商业金融用地(C5) |
FAR≤1.8 |
FAR≤2.5 |
||
一类仓储用地(W1) |
0.7≤FAR |
—— |
||
文化科技用地(C3) |
FAR≤1.2 |
—— |
||
行政管理用地(C1) |
FAR≤1.2 |
—— |
||
教育机构用地(C2) |
FAR≤0.7-0.9 |
—— |
||
医疗保健用地(C4) |
FAR≤1.0 |
—— |
||
集贸市场用地(C5) |
FAR≤1.8 |
—— |
||
一类工业用地(M1) |
1.0≤FAR |
—— |
b建筑密度
用地性质 |
建筑密度指标(BD%) |
|||
低层 |
多层 |
高层 |
||
居住用地(R) |
一类居住用地(R1) |
BD≤40 |
—— |
——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BD≤35 |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BD≤35 |
—— |
||
商业金融用地(C5) |
BD≤40 |
BD≤40 |
||
文化科技用地(C3) |
—— |
BD≤40 |
—— |
|
行政管理用地(C1) |
—— |
BD≤30 |
—— |
|
一类仓储用地(W1) |
50≤BD≤30 |
—— |
||
教育机构用地(C2) |
BD≤30 |
|
||
医疗保健用地(C4) |
BD≤30 |
|
||
集贸市场用地(C5) |
BD≤40 |
|
||
一类工业用地(M1) |
50≤BD |
|
c绿地率
用地性质 |
绿地率指标(ROGS%) |
||
低层 |
多层 |
||
公共绿地 |
ROGS≥95 |
—— |
|
居住用地(R) |
一类居住用地(R1) |
ROGS≥35 |
——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
ROGS≥30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ROGS≥30 |
||
商业金融用地(C5) |
ROGS≥25 |
||
文体科技用地(C3) |
—— |
ROGS≥25 |
|
行政管理用地(C1) |
—— |
ROGS≥35 |
|
一类仓储用地(W1) |
ROGS≤20 |
—— |
|
教育机构用地(C2) |
ROGS≥40 |
ROGS≥35 |
|
医疗保健用地(C4) |
|
ROGS≥35 |
|
集贸市场用地(C5) |
ROGS≥15 |
|
|
一类工业用地(M1) |
20≥ROGS |
|
3、规划主要图则
(1)规划地段位置图
(2)用地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4)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二、《吉水县水南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吉水县水南镇总体规划(2013-2030)》强制性内容修改专题论证报告公示内容
1、修改《吉水县水南镇总体规划(2013-2030)》部分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水南镇区西侧新增一条南北向高速公路连接线,连接广吉高速,目前已经开工建设。距离水南镇区 500 米,为二级公路标准,打破水南镇原只有一条南北向的乡道与外连通的低等级单线公路交通现状,所以高速连接线的新增对镇区的交通及发展方向均有重大影响,《吉水县水南镇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过程中,此条公路尚未明确,故未考虑此条公路对水南镇区发展方向及用地布局的影响,故镇区西侧的用地布局、路网及范围控制线必须做出相应调整。
2、调整论证分析
(1)考虑高速连接线与镇区距离较近,公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地,规划范围将镇区至公路之间的用地纳入控制,按现状确定农林用地,防止乱建设行为。调整后规划用地规模为 185.92 公顷,总规用地规模为 169.31 公顷,超出 16.61公顷,主要为道路用地、绿地及镇区与高速连接线相连道路北侧商业及旅游接待设施用地。
(2)根据征地现状取消金城路南侧集贸市场,移至金城路北侧,并相应配置环卫站,垃圾中转站及停车场设施;考虑高速连接线对镇区的带动作用,在南华大道西侧新增商业金融用地,并配置居住,提升镇区的人气;在金城路中段增加广场用地,与中心公园连接通过景观建设,作为水南镇的入口地标;根据城镇旅游发展需求,新增旅游服务用地与文体科技用地,规划将旅游服务用地布置于南华大道西侧与公园相对、文体科技用地布置于金城路南侧与入口广场相对,以强化镇区北部核心。
(3)考虑泷江两岸防洪需求及充分利用其两岸景观资源,打造滨水休闲场所,将滨江路北移以留出足够空间,同时取消泷江南侧部分用地改成防护绿地。
(4)根据镇区公用设施需求调整,取消镇区北部加油站,移至文昌路与永兴路交叉口。
(5)考虑工业对老镇区整体传统风貌的影响,规划取消镇区南部工业用地,恢复为农林用地,并连通个水塘,构造整体的水系系统,工业用地移至镇区东北角。
3、修改论证结论
以上各项调整,有利于改善城镇环境,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城镇交通结构,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调整修改后,对城市绿地系统及周边空间环境景观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吉水县水南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吉水县水南镇总体规划(2013-2030)》中以上各项调整从适应区域重大设施建设、完善各类设施配套、优化城镇景观以及操作实施的可能性等方面均是具有用地条件、技术条件的,是有可操作性的。
监督电话:0796-3371018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2日
公示单位:吉水县水南镇人民政府
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